【獎助學金訊息】(自送)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5年第1階段單親培力計畫」申請期間自115年2月24日起至115年3月25日止
115年度 下學期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單親培力計畫
敬請符合資格、有意申請的同學,備妥相關文件,並於期限內掛號郵寄至承辦單位申請。
開放申請期間
115年2月24日
至 115年3月25日 止
一律以郵戳為憑
至 115年3月25日 止
掛號郵寄資訊
申請文件由學生自行掛號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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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地址: 100 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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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單位: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收 聯絡人:許小姐 (02-2321-2100 分機 119)
申請資格條件
1
身分規定
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等原因,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之單親父母。
2
學籍規定
- 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大專校院並修習學位中。
- 不包含:選修課程、學分班、碩士班及博士班。
3
財務與其他限制
- 家庭總收入及存款本金未超過縣市規定標準。
- 未領取政府學費、學雜費、學分費補助或減免者。
申請證明文件
下載專用申請表單
01
申請表 1份。
02
全戶3個月內 戶籍謄本。
03
全家人口 各類所得清單。
04
學(雜)費、學分費收據正本。
05
學生證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06
申請人銀行或郵局 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臨時托育費者注意
須附收據正本、申請人上課課表、學期行事曆、書面契約或使用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之證明等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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