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訊息】(自送)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截止日:115年3月1日至115年3月20日截止。

【公告】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114-2清寒獎助學金申請 - 學務處
114年 第二學期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 清寒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歡迎符合資格之本校同學踴躍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務必詳閱本會清寒獎學金實施辦法及注意事項,並自行備妥文件掛號郵寄

開放申請期間

115年3月1日
115年3月20日 止
一律以郵戳為憑

※ 逾期恕不受理,請儘早寄出。

掛號郵寄資訊

申請文件由學生自行掛號寄出
  • 郵寄地址: 105411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樓
  • 收件人: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 收

申請資格與條件

1
申請對象

具本國籍之各大專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在學學生。

不包含以下身分: 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
※ 新生因無前一學期成績,請於下學期再提出申請。
2
成績與品行要求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 80 分以上。
  • 操行成績達 75 分以上。
  • 無記警告以上之懲處紀錄。
3
財務與家境狀況 (需全部符合)
  • 確實為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者。
  • 未享有公費待遇。
  • 未獲得其他機構超過新台幣兩萬元(含)的獎學金。

必備申請文件

下載專用申請書

所有寄出文件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備份。

01 基金會專用申請書正本乙份。
02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若為影本需加蓋學校章戳)
03 清寒證明文件(如低收證明),或家庭突遭變故證明(如村里長證明)。
04 在學證明書 或 蓋有當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
05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需印於同一頁)。

重要提醒與審核規則

  • 申請文件若不齊全,將被視為無效申請,且不另行通知補件
  • 為使資源公平分配,每戶以獎助一名為限,請由家中成績較優者提出申請。
  • 申請書上的聯絡地址及 E-mail 務必填寫清楚,以利後續通知。
  • 獲獎名單將公告於基金會網站,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獲獎人。

其他資訊與洽詢管道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詢問。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 業務聯絡人
蕭小姐
(02) 8787-3798 分機 305

© 2026 學務處 獎學金公告專區 All Rights Reserved.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