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彙送)114學年度第2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校內收件截止日期至115年3月2日止
📅 縣府收件截止:115年3月16日 僅供參考 (學校函送期限)
🏫 校內收件截止: 115年3月2日 (一) 下午5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 獎助金額:
🔸 大專/研究所:新臺幣 3,000 元 (名額有限)
🔸 高中職/國中:新臺幣 1,500 元
本計畫旨在獎助設籍南投縣之清寒優秀學生,鼓勵努力向學。本獎學金每學期辦理一次,須由學校統一彙辦送件。
✅ 申請資格
- 戶籍規定:設籍南投縣 6個月以上。
- 排他規定: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者。
- 學業成績 (114-1學期):
- 大專/高中職:平均 80分 以上 (操行80↑)。
- 國中(一般):等第 85分 以上。
- 國中(原民):等第 70分 以上。 - 經濟條件 (符合其一):
1. 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
2. 家庭遭遇變故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 (可於導師證明欄核章)。
📄 應備文件 (請依序排列)
- 申請書:請填寫完整並經導師簽章。
- 戶籍資料: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一年內,記事不省略)。
- 成績單: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需有學校核章)。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需蓋有114-2註冊章/在學證明)。
- 經濟證明:低收證明、或導師於申請書上之清寒證明簽章。
- 其他:身心障礙手冊 (若有,優先錄取用)。
※ 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申請流程
請下載申請書填寫,檢附文件後,於校內截止日前繳交至學校承辦單位。
⚠️ 注意事項:
- 本獎學金 個人申請概不受理,請務必繳交給學校承辦人。
- 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 請確認戶籍謄本為「一年內」之新式版本。
諮詢窗口
🏫 校內承辦人:
學生事務處 生輔暨校安組 | 分區學務組
學生事務處 生輔暨校安組 | 分區學務組
- 博愛校區:廖先生 (分機 1213)
- 天母校區:林小姐 (分機 7925)
🏛️ 南投縣政府窗口:
信義國小 王民珍校長
電話:(049) 2791263 分機 11
信義國小 王民珍校長
電話:(049) 2791263 分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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