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彙送)內政部移民署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公告,申請時間自115年2月23日至115年3月23日止
📅 線上報名期間: 115年2月23日 (一) 至 115年3月23日 (一)
📮 紙本寄送截止: 115年3月30日 (一) 前 (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 獎助金額: 新臺幣 2,000元 至 50,000元 (視申請獎項而定)
※ 申請「優秀/清寒/特殊才能/總統教育獎」項目者,校內收件截止時間為 115年3月10日 (二)下午5時。
本計畫旨在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
✅ 獎項類別與對象
- 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 近3年內入選國家代表隊或於全國性競賽獲獎者。
- 總統教育獎勵金: 獲教育部「總統教育獎」之新住民子女。
- 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 學期成績標準(高中職90分、大專85分、碩博80分以上)。
- 新住民及子女清寒助學金: 持有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學期成績70分以上。
-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參加勞動部技術士檢定合格,持有近3年內核發之證照。
📄 應備文件重點
- 申請表: 需於線上系統填寫後下載印出,並經學校初審核章。
- 戶籍謄本/戶口名簿: 需含記事不省略,含本人及父母/配偶資料 (114年2月23日後申請)。
- 成績單: 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證照獎勵金除外)。
- 居留證影本: 若申請人或父母尚未設籍者須檢附。
- 其他證明: 如低收證明、比賽獎狀或技術士證照等。
🚀 申請流程
本計畫採「線上報名」後,下載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送交學校單位或移民署(視項目而定)。
⚠️ 重要送件提醒:
- 優秀 / 清寒 / 特殊才能 / 總統教育獎:
學生線上報名後,務必將資料繳交至學校承辦單位,由學校統一寄送。 - 證照獎勵金:
申請人自行線上報名後,將紙本掛號寄至移民署 (10066 臺北市廣州街15號)。
📞 校內收件與諮詢
- 承辦單位: 學生事務處 生活輔導組
- 🏫 博愛校區: 廖先生(分機 1213)
- 🏫 天母校區: 林小姐(分機 7925)
- ⚠️ 附註:請將申請資料送至所屬校區承辦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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