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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公告】臺北市校園與機關一次性餐具收費公告

臺北市限制一次性餐具收費公告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北市校園與機關
一次性餐具收費公告

發布機關: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黃薌芸 (02-2720-8889 #3304)

⚖️ 管制對象與實施內容

管制對象
販售餐飲之場所
  • 政府機關
  • 公私立學校
    (服務員工師生為目的者)
  • 市府委外經營場館
限制提供品項
🚫 不得免費提供
  • 筷子
  • 湯匙
  • 餐盒
各式材質一次性餐具皆含
收費標準
💰 至少 1 元 / 件
  • 不得低於新臺幣 1 元
  • 須與商品 分開計價
  • 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 自備餐具最省錢

📋 法源依據與內用規定

🍽️

內用禁止使用免洗餐具

依環境部規定,政府部門及公私立學校之餐飲場所:

供消費者「現場食用」時,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

(即使付費也不得提供,僅限外帶可付費提供)

📜

法源依據

依據: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 第20條。

目的:落實源頭減量,漸進式改變民眾消費習慣,減少資源浪費。

🖼️ 政策宣導海報 (點擊可放大)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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