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公告】臺北市校園與機關一次性餐具收費公告
臺北市校園與機關
一次性餐具收費公告
⚖️ 管制對象與實施內容
管制對象
販售餐飲之場所
- 政府機關
- 公私立學校
(服務員工師生為目的者) - 市府委外經營場館
限制提供品項
🚫 不得免費提供
- 筷子
- 湯匙
- 碗
- 餐盒
各式材質一次性餐具皆含
收費標準
💰 至少 1 元 / 件
- 不得低於新臺幣 1 元
- 須與商品 分開計價
- 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 自備餐具最省錢
📋 法源依據與內用規定
內用禁止使用免洗餐具
依環境部規定,政府部門及公私立學校之餐飲場所:
供消費者「現場食用」時,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
(即使付費也不得提供,僅限外帶可付費提供)
法源依據
依據: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 第20條。
目的:落實源頭減量,漸進式改變民眾消費習慣,減少資源浪費。
🖼️ 政策宣導海報 (點擊可放大)
🔍 臺北市一次性餐具計價收費公告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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