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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訊息】(自送)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114年「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公告】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114年「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申請開跑,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之同學自行郵寄申請。

※申請前,請詳細閱讀「114年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受獎人甄選辦法」。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114年「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1031日(五)止。

三、申辦方式:一律採取掛號郵寄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郵寄地址:110421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7樓。

收件人: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 啟。

四、申請資格:

(一)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二)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三)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惟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75分或全班排名達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四)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

、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一)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二)當事人同意書(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三)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

(四)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五)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六)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六、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七、如對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單位詢問:

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 陳雅萍小姐(電話:02-2725-9988分機2702)。

地址:110421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7樓。

電子信箱:danaychen@deloit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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