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自送)宜蘭縣政府「宜蘭縣114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期間自114年9月3日起至114年9月22日止
【公告】宜蘭縣政府「宜蘭縣114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開跑,歡迎符合資格有意申請之本校在學學生踴躍申請!
※申請前,請詳細閱讀宜蘭縣政府「宜蘭縣114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一、辦理名稱:宜蘭縣政府「宜蘭縣114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114年9月32日(星期三)08:00起至114年9月22日(星期三)17:00止。
三、申辦方式:一律採取網路申請(網站:https://misc2.ilc.edu.tw/prise/apply)。
四、申請對象:限大學部在學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區分一般生組與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組。
五、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二)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三)大學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以下(一)~(四)項於網路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JPG檔或PDF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網路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您的e-mail帳號有效,並記牢帳號與密碼。
(一)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須為「宜蘭縣」籍學生且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不得以身分證代替。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學校戳章)須含「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成績單若無操行成績,須於獎懲資料上傳獎懲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殘障手冊(學生本人)正本,申請一般生組免附。
(四)本人「郵局」帳戶存摺(不得以提款卡替代),如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簽立切結書(如附件1)一併上傳並提供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
七、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八、如對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單位詢問: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 陳小姐(電話:03-925-1000分機2676)。
地址:260011宜蘭縣宜蘭市南津里13鄰縣政北路一號。
電子郵件:a2255917@mail.e-land.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