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彙送)財團法人建大文教基金會「114年度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校內收件截止日期至114年10月7日止
【公告】財團法人建大文教基金會「114年度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申請開跑,歡迎符合資格有意申請之本校在學學生踴躍申請!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一、校內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7日(二)下午5時止,逾時不受理。
二、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所屬校區承辦單位。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 廖先生(電話:02-2311-3040分機1213)
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 林小姐(電話:02-2871-8288分機7925)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雲林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三)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四)若同時領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領據已簽)者,則喪失獲獎資格。
※申請對象不包括研究所、夜間部、產學合作班、空大、空專、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交換學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等之學生)。
四、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
(二)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蓋本學期註冊章,無註冊章則請學校出具在學證明)。
(三)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6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1份(請勿附戶口名簿)。
(五)清寒證明(2擇1):
1.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未達中低收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由學校證明推薦。
(六)由饒平國小代為審查申請資格,並將合格申請資料彙整成冊、建立電子檔,偕同基金會辦理審查事宜。
※申請前,請詳細閱讀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4年度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五、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單位詢問:
饒平國民小學 林欣玫老師(電話:05-5842071分機721)。
地址:64745雲林縣莿桐鄉饒平村饒平路1號。
電子郵件:tea-0083@zpes.ylc.edu.tw。
六、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