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彙送)嘉義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助學金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0月2日前止。
【公告】嘉義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受理申請。敬請符合資格、有意申請的同學於時限內逕向兩校區承辦人遞件申請。
一、申請條件
凡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就讀嘉義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本項獎學金。
二、校內申請期限
本(114)學年度第1學期即日起至114年10月2日(四)17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內申請方式
於期限內,備妥申請文件向兩校區承辦人遞件申請。未依規定者(如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等)概不受理。
四、申請證明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3.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