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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獎學金訊息】(自送) 金門縣政府「金門縣政府獎學金申請規定」(申請截止日至3月15日止)。

◈申請期間:

113/03/01~113/03/15

◈申請資格

申請對象以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為限:

(一)於金門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

(二)於金門縣國民中小學階段就讀達6年以上者。

(三)於金門縣烏坵鄉設籍達10年以上者。

◈圓夢助學網:金門縣政府112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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