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輔組公告】111學年度績優輔導教師評選通知
為獎勵輔導教師認真執行職責,落實輔導工作,我們誠摯邀請導師參與此次遴選。
依本校「績優輔導教師評選注意事項」,評選對象與方式如下:
(一 )對象:以擔任本校輔導教師工作滿一年含以上之專任教師為評選對象。
(二) 推薦:各系主任、所長推薦人選,產生候選名單。各系所(含)日夜間碩、博班)推薦一名,各獨立所(含博士班)亦得推薦一名,師培中心推薦二名。
(三) 評選:
1.各學院應遴選出二名惟班級數未逾十二班者不予 遴選 ,逾十二班未逾三十六班者遴選 一名, 師培中心一名 為「院級績優輔導教師」。
2.院級績優輔導教師之推薦表暨優良事蹟之各項具體例證,送學生事務處彙整提交「績優輔導教師評選委員會」審議遴選。
3.評選採用序位法排序,遴選三名「校級績優輔導教師」。績分相同者, 得經會議中決定排序;如無適當人選亦得從缺。
擔任本校輔導教師工作滿一年含以上之專任教師,歡迎參加遴選。
本次報名採取書面報名方式,請在本年度10月24日1700時前將本校績優輔導教師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逕送至本校博愛校區學務處生輔組辦公室,以利進行後續遴選作業。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進一步了解詳情,請洽王陳億先生,(02)23113040轉分機1235。